还是报纸比较好啊,就算是说错了话,追回即可。也不用怕是否已经经过500个人的手了,是否被70000个人看了。//@媒体人康宇: 哈哈,那是不是几亿网民都要遭劫啊 //@周泽律师: 两高司法解释的出台,我虽然一直批评,但好像我应该高兴才对,估计案源要大大增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