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讷shine: //@贫道周吹吹: [哈哈]//@王江松-PHILOSOPHY: //@佩刀书生007: //@杭州王成律师23: 1、欢迎批评指正;2、欢迎联署;3、欢迎复制转发,到499次的时候打住。[偷笑]
【致全国人大常委会函:最高法、最高检无解释法律权】1欢迎批评指正;2欢迎联署。---@李和平律师 @李方平律师 @愚-言 @青石律师 @伍雷 @王兴律师v @梁小军律师 @律师刘卫国 @庞琨律师 @湖州老费 @杭州是江南V @恒权律师 @隋牧青律师 @蔺其磊律师 @律师张颖 @李苏滨律师 @张凯律师 @刘志强律师 @陈光武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