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达5000次也进来了?浏览次数只博主自己可见,依这个来判,肯定得非法入侵才行,这已严重违法吧!@袁裕来律师 //@酒尚者: //@马春雨Marcia: 怕怕 //@百一文化老胡: 核查顺序:舒婉柔、@品合莉君 、@马春雨Marcia 、@超级走神女王 //@泛美時訊中文網舒婉柔// @百一文化老胡// @火锅_君
【诽谤信息被转发达500次可判刑】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