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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案

    @徐昕: 以前被“求转发”骚扰得不行,现在得“求不转发”了。[哈哈] 两高司法解释明确网络寻衅滋事罪,更是超越立法,越权解释。以前我说:中国特色的司法解释制度急需改革。现在是不是得说: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权应该废除?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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