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Maons-Sj

    顶右边![good]//@中华无俗韵: 昨天有个“樊崇义”说“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今天来个“孙远”说翻供不具有推翻此前供述效力,丑剧一出接一出。如果翻供一定不能推翻前述,那还要法庭干什么?看守所就判了,检察院就判了!
    【检察日报:薄熙来翻供不具有推翻此前供述效力】检察日报今日刊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专家文章称,薄熙来在侦查过程中曾作有罪供述,翻供并不具有推翻此前供述的效力,其真实可靠性有待综合全案证据予以评价。本案并非如薄所言仅有外围证据,其此前有罪供述便是典型的直接证据。🔗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56评论 296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