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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富不是罪

    于庙堂妖蔓、诸公窃私、腐吏从流的政治生态圈,几十年一路走来,这个踌躇满志鲲鹏千里的担大任者,在重振朝纲的夙愿未尝时,除了皆世昏昏人浊然,安栖庭檐争食雀外,他又怎能历经作恶选官机制而独修其身呢?那些顿止于省阶、突兀荒诞、切头断尾的贿案分明是他违心应对组织入伙所纳投名状的智慧之举。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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