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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伏洲律师

    //@糜新元: 转错图片,不属谣言,仅需道歉。以此为事实与证据,转错语言,能否属谣言[思考]
    【滥权or失职】有人问我如何评价公安以寻衅滋事罪打击网络谣言引发的争议。我说,对网终谣言应该如何处理,在法律上没争议,也不应有争议。公安目前的作法,是滥用职权!有网络以来,就有网络谣言,之所以过去没有以寻衅滋事打击之,就是因为不应该用寻衅滋事罪处理。否则,岂不着公安机关多年来一直失职、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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