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名跨律师: 如此影响重大的案件,竟然无视最起码的程序规范,真是无可救药。/@於其一妻女: 我吴茜,作为於其一11岁女儿的监护人严重抗议,我女儿有为其父亲伸张正义的权力。罗法官,你也有妻儿老小,尊重法律就是保护你自己!@律师王学明 @错案研究 @李蒙不蒙你 @秦雷律师 @迟夙生律师 @李庄 @何兵 @浦翠
关于法庭无视被害人权益保障的抗 议 书衢州市中级法院罗志刚法官:温州市纪委程文杰等六名被告人故意伤害罪由你等法官负责审理。该案被害人於其一已经死亡,其近亲属分别委托我们作为刑(详见长微博) ... (分享自 @长微博工具)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