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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cifuer

    网络当然不是“公共场合”;打击“谣言”意味着全体人民必须说真话;否则就是“造谣”,而政府则有权力评定哪种表述是“真相”。当前政府“治谣”的依据无论是从法理上还是常识上都漏洞百出,所以说醉翁之意不在酒。//@saineo: //@大案: 转发微博
    【寻衅滋事无需司法解释】就各地公安纷纷以寻衅滋事打击所谓网络谣言,有人寄望出台司法解释,明确互联网是否算"公共场所".我认为现有法律规定得很清楚,大家都理解得了,无需解释。网络只是传播工具。网上言论与在报刊文章无异。正像双方甚至多方在报刊论战不构成寻衅滋事,网上发言也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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