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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鸣村人

    网上论战,应该以打架斗殴拘留。//@十年砍柴: 网络传黄图,犯的可能是传播淫秽物品罪,不是寻衅滋事。你按照哪个"逻辑"推论的?反正不是博主的逻辑//@天牛公子: 按照这个逻辑,网络传黄图,诽谤,人身攻击,侵犯肖像权也不犯法了//@姑娘忒高兴: 这个还用讨论吗?汉德法官那篇文章说的够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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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衅滋事无需司法解释】就各地公安纷纷以寻衅滋事打击所谓网络谣言,有人寄望出台司法解释,明确互联网是否算"公共场所".我认为现有法律规定得很清楚,大家都理解得了,无需解释。网络只是传播工具。网上言论与在报刊文章无异。正像双方甚至多方在报刊论战不构成寻衅滋事,网上发言也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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