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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舞在金色里

    偶就不明白了,您既然连西方世界都没享受,怎么就知道那里自由民主,中国非自由非民主呢?既然替国家工具说话的是丑类,您又何必拿着政府发的工资补贴在中国公立大学受罪呢,来西方吧。[嘻嘻] //@吴必虎: 一边享受自由民主的西方世界,一边忽悠中国五毛坚持扫谣扩大化,你这种丑类只配被拉黑 //@李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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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检法司是国家重器,公权中最应约束最需要约束的。案件定性、是否起诉、量刑、假释、减刑,确属公检法司裁量范围,却绝非自由裁量,均应依法。公检法司任何错误不可容忍,微博说错话同样不可原谅。广东政法委书记朱明国要授予“微博管理员相应发言裁量权”,为@广州公安 错误强行辩解,涉嫌执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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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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