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亮律师: 过去不可一世的王立军都不敢以此罪名将方竹笋打入大牢,为何现在敢,原因大家都知道[衰] //@廉政公署V: //@长江直播: [鼓掌]请法官、检察官发表意见。请@贺卫方 @徐昕 @何兵 @袁裕来律师 @迟夙生律师 @陈有西 指正![围观]
【博罗警方:涉嫌寻衅滋事罪数码哥被刑拘】长江直播评:原告网上发泄对被告的不满怎么就成了寻衅滋事?名誉权、毁谤罪的界定属人民法院,属于自诉案,未经法院判决被告拘留原告,越权界定难道不是滥用公权?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器,不是警察开的私店,博罗警方拘留原告如何能服众?抄送@广东政法 @平安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