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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

    //@诏虎3: 解铃还须系铃人,当下的网络战,应该是他的第二把火。 //@左-来-右-挡11: //@空方代表-咔: //@墨鉅: 而且还带着前任马振川的字,犯了大忌了。该被抓捕造谣。 //@浦翠兰律师: 敢把主管领导名字写错,就算你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我认为也该定你嫖娼罪的。
    今天下午去北京第三看守所第二次申请会见许志永,自许委托之后,北京警方以有利害关系为由,拒绝我会见,现在所有的借口都已经消除,希望北京警方能在傅振华局长的领导下,严格依法办案,不滥用警权,切实保护许先生及其律师的法定权利。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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