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厦门大学法学院签订《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共建协议》。签约仪式上,三明中院3名法官接受了厦门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聘书;厦大法学院2名教授被聘请为法官教育培训兼职授课教师。李祖超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