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Hafniensis

    这些机械卯钉做的唯理主义脑袋,是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你说的道理的。他们根本意识不到自发秩序的内在合理性,其生命力和效力要远远大于盖了政权章的人造法律。 //@吴钩: 博主错了。1、不毁乡校是古代的宪则惯例。2、不毁乡校也是中国古典政治的民主原则的体现。 //@政治学微博课堂
    “子产不毁乡校”这句话本质上是专制体制下的开明话,只能表明拥有绝对权力的人有一种雅量和达观而已,基本上还是皇帝鼓励进谏直谏那一套。这句话被热捧也罢,因写这句话而遭到免职也罢,都衬托出当下思想的陈旧和无奈。公民社会早就是另一套思维了,不是你毁不毁乡校,而是谁赋予你权力去毁,合法吗?
    1. 微博附图
    转发 185评论 47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