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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贩2011

    【关于重惩买婴者的修法建议】对买婴者的量刑比销赃罪还轻!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动物保护都明白的道理,人类保护却不明白?人不如物!人不如畜!严查和重惩婴贩,只是把婴童的安全防线建立在了对法律最无畏的人的畏惧之上,极不可靠。必须修法重惩买婴者,斩断买卖链条,否则就难以有效抑制贩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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