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律师黄磊

    【杭州律师因法庭言论被告上法庭】 律师在法庭辩护时辩称没证据证明被告人伪造了证据,相反却是被害人伪造证据导致民事二审改判。被害人据此于2013年6月13日以名誉侵权为由将律师告至杭州富阳法院。《律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法院将择期作出判决。@刘晓原律师
    展开全文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