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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硕鼠黍

    可怕……作为经济学家不如就从经济角度解读该案罢…//@修身养性1972: "对法官来说,良知比法律更重要,没有良知的法官比不懂法律的法官更可怕",这话太可怕了…
    曾成杰的不幸既有法律的责任,也有法官的责任。法律主要是靠法官执行的。我们对法官的基本要求不是仁慈,而是正义!英文中,法官的含义就是正义(justice)。我们必须认识到,对法官来说,良知比法律更重要,没有良知的法官比不懂法律的法官更可怕。——经济学家张维迎谈曾成杰案(357期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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