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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想说但是还要说

    回复@董了嘞: V家律师自己在抽自己嘴巴子,他先是说李某某案子如委托他辩护90%能翻案,可在庭审时却为V家孩子做有罪辩护自相矛盾,可见其品质确实有问题,自己说曾在某公安局任职,言外之意此案证据不重要关系才重要,此案的黑中黑可见一斑。
    【准公诉人】多人被控共同强奸犯罪的案件,有被告人的律师作无罪辩护,有被告人的律师作(有罪)罪轻辩护。作罪轻辩护的律师,在案件判决之前,表示"相信有冤枉","也相信嫖",却公开散布(被告人)"在法律上,已经构成强奸罪"的言论。这是为当事人辩护呢,还是对其他被告人进行公诉?🔗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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