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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色流响

    当前部分律师缺乏基本的职业伦理,口口声声以盈利为目的,竟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律师承担着全社会的道义责任,建议改革律协,真正发挥其行业协会与自律作用,强化自身执法与惩戒,将害群之马逐出律坛。 //@陈有西
    【准公诉人】多人被控共同强奸犯罪的案件,有被告人的律师作无罪辩护,有被告人的律师作(有罪)罪轻辩护。作罪轻辩护的律师,在案件判决之前,表示"相信有冤枉","也相信嫖",却公开散布(被告人)"在法律上,已经构成强奸罪"的言论。这是为当事人辩护呢,还是对其他被告人进行公诉?🔗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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