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西西说话咯

    举证好难 //@程捷_罪与刑: 被害人进了房间就代表自愿?这个逻辑值得研究,强奸罪是违背意愿进行性交,事前有意愿卖淫也不能推导事发时有意愿性交。 //@许身健: 这个声音很可贵,尽管在一片喧嚣中显得微弱,上述怀疑在合理范围之内,对李某做出有罪判决应当排除上述怀疑。//@泛美時訊中文网舒婉柔
    展开全文
    李某一“强奸”事件:“疑罪从无”,还是“疑罪从严”
    1. 微博附图
    转发 840评论 495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