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菜单
自由微博
首页
热搜榜
提交文章
关于我们
招聘
热搜榜
下载 APP
订阅 RSS
拂过了
11 years ago
//
@墨鉅
: 谢谢李律师!//
@李春光先生
: 需要律师随时吱声。
@墨鉅
11 years ago
@刘学恩
警官指证本人曾经造谣,我现将其指证的造谣情况摘录如下。如果因为这个微博被刑拘,是我莫大的荣幸,实乃求之不得。希望能因此上新闻联播!顺便诚征律师!
转发 772
评论 248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