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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界旅人

    认为对方会按照你订的游戏规则玩,就犯傻了。特定人物该思考的,不是嫖娼案(也许还抱括其他事件)“应不应该”上《新闻联播》,而是“会不会上”《新闻联播》。
    【嫖娼案上《新闻联播》能成为惯例吗?】为什么一个美国公民在中国嫖娼,要给他黄金时间详尽披露的“特殊待遇”?为什么上海法官们的放浪,网民们只能在自媒体举报的原始画面中得以争相窥探?政府官员“与多名女性发生并保持性关系”的情节是否也应详尽地还原在受众面前?🔗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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