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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约记得以前还有个罪名叫非法同居,如果现在还存在,合租的北漂们要抓走几百万吧//@吴稼祥: 非罪化提法相当好。//@小凤丢手绢: 合法化很难,很多国家实行非罪化。//@吴稼祥: 回复@只能打酱油: 区域性合法,比如红灯区。 //@只能打酱油: 你真幽默,美国你也待过,美国卖淫合法吗?
    薛蛮子事件,再次把性产业合法化议案提上日程,2006年,我就在我新浪博客上发文,主张性产业合法化,现在把该文再贴在这里,供参考:“ 让娼妓晒到太阳——读2500年前一首婊子赞歌想到的”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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