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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钰小66

    我靠。最右点赞。//@钱小美keira: 强奸犯更多的不是因为性需求,而是为了追求践踏别人尊严的快感。犯法的人都是没有自我约束力,没有道德观人性有缺陷的人。即使卖淫不合法,它也依然存在,犯罪也依然存在,两者根本没有联系。这都他妈歪理,估计怕自己嫖娼被抓吧?!合法了顶多让卖淫更...
    薛蛮子事件,再次把性产业合法化议案提上日程,2006年,我就在我新浪博客上发文,主张性产业合法化,现在把该文再贴在这里,供参考:“ 让娼妓晒到太阳——读2500年前一首婊子赞歌想到的”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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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