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淫乱的证据试看公安做实?//@桃花岛2011: //@小鱼儿波波波: //@飞的无限: //@xuyichao: //@正义正气2011: //@公民监政: @真-高飞的猫: 嫖娼是不对的,但这么大张旗鼓的宣传有必要吗?
媒体在热炒大V嫖娼事件,曝其有特殊爱好、拖欠嫖资、多次嫖娼等猛料.就算都是真的又怎样?他用的是自己的钱,与出卖国家利益的贪官比,强奸小学生的校长比,破处入厅的干部比,集体嫖娼的法官比,打死小贩的城管比,强拆强征的ZF比,刘志军刘铁男之流比,这能算什么?好奇的是,为什喉舌们会这么亢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