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之伟: 留待写文章时参考。 //@书生游伟: [典型案例:值得研究][不要] //@斯律师V: 我发的被加密了,为什么不允许讨论呢? //@斯律师V: 公安部想创造历史,以寻衅滋事罪抓捕网络发言,前提只能是修改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