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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TaiZhang

    随意执法,法律如儿戏 //@刘晓原律师: 不仅要给当事人赔偿,还应追究办案人员责任!//@婉约派土贼: 我觉得应该赞一下。x
    各位网民: 2013年8月29日下午,我局认为对于和玉因发帖与事实不符做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不妥,现已撤销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已对被拘留人员及其家属表示歉意,在此也特向各位网民表示歉意,请予谅解。 砀山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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