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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马识毒

    //@谢晖-: 回复@求_神眷顾: 故事之外的事是必然,只要看看媒体以揶揄口吻评论某些大V与谣言的关系即可知悉。但越是如此,当局越需要谨慎对待法律。把政治问题不纳入法律范围谋划,只能授人以柄,简直是愚鲁之行。还有公安机关在未经法院审判之前,把审讯证据交给媒体,更是典型的公权程序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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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提醒媒体:对名人薛蛮子事件作适度报道并无不可,但有关案件细节,要不要等法院审判之后再行报道?法院还没判决,就急吼吼抢镜头大肆渲染,一旦当事人起诉媒体违法先行舆论审判,你们不是自讨苦吃吗?对人家隐私肆无忌惮地公布,是否涉嫌侵权?一直以来,中国坏在权力操作媒体,你们为何自投罗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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