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南开哲学88级: 自由派不赞成”器官买卖“,实质性的理由还是与其他更高的权利关系联系起来考虑之后,根据社会条件之后的平衡。事实上没有人反对”器官捐献“(0收益交换) //@南开哲学88级: 有此见识,“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