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不容侵犯,而无论这个公民是杀人犯还是贪污犯等罪犯,更不要说公民只是治安违法行为人。 //@边书坤律师: 无底线之再验证。为了目的,不择手段。 //@无畏上将高尔察克: //@陈宗鹤先生:
今天站这里支持薛蛮子的,大多都与其不认识。我们并非提倡嫖娼合法与否,而是谴责国家用最高媒体去曝光个人隐私的道德底线。路边狗仔小报都不会写的隐私细节,你们却强迫官媒统一口径发出。显然视微博为敌人的你们,正试图用各种手段拉微博的"高官"下马。而在讥讽薛蛮子道德的同时,自己的道德又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