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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心飞扬五百年

    网络造谣以寻衅滋事刑拘,成各地公安惯例?深圳特区报报道,深圳警方昨天公布刑拘两名收钱在网络造谣人士,刑警支队一大队队长钟勇辉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网络“大谣”无事生非、虚构事实,对当事人的生活造成了影响、扰乱了公共秩序。@周泽律师 @梅春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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