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烟的寂寞5: //@无肉不欢911: //@新民周刊杨江: //@崔小平律师: 要受害人去收容所,尼玛的律师行业这样的垃圾也该清理清理了。尼玛的你只是一个辩护人,不是走狗、奴才,依法辩护是你的职责,起码你应该是一个人吧???//@神州八号99: //@李长青律师: 为了几
【李天一案律师:女方残害5个孩子 应去收容所[衰]】北京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在珂担任李某某案中一名被告人的辩护人。他在8时10分来到法院外,李在珂明确表示:“听说此案的被害人杨女士目前在医院,我认为她应该去的地方是收容教养所。”Via北京晚报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