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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天水李成义

    //@周泽律师: 同意! //@萧锐: 立法机关只有在对某种社会行为进行审慎评估之后,确认没有可以代替刑罚的其他适当方法,才会将某种违反法秩序的行为设定为犯罪,这是刑法谦抑性原则的核心要求。
    【南都社论】网络空间是不是公共场所,对此仅作一般社会讨论或可见仁见智,若进行法律判断则须由有权解释机关依法严谨而为。哪怕是网络谣言,亦应据不同案情给予相适应的法律对待,而非对刑法进行某种越权解释。网络行为的实质是言论,对言论的法律评价须符合谦抑性原则🔗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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