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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這樣子算了

    咱们国家谈什么都视乎当时之需,比变色龙更能变。 //@鹏媒体赵鹏: 【公权侵私权,法律也蒙羞】
    【时评薛蛮子事件:先有常识,再谈道德】常识一:薛蛮子肯定有错误,但这仅仅是私人范围之内的道德错误,与致力于公共秩序建设的法律无关。常识二,如果法律一定要以法律的名义攻击并审判薛蛮子,那一定是法律在僭越私人场域,这个时候,该被审判的就不是薛蛮子,而是法律。(凤凰周刊)@赵晓 @任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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