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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俊律师

    //@王律师辉: //@戴和平律师: 【也许祸从口出,但不说憋着难受:感觉定罪证据真的不够确凿充分!----公诉人:薄熙来拒不认罪 必须严惩】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时指出:根据“宽严相济”的形势政策和国家法律,被告人罪行极其严重,又拒不认罪,不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必须依法从严惩处。8月26日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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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审把人们的憎恨变成同情】薄熙来:我得知此事在劫难逃,所以我内心有软弱的时候。我现在深陷牢狱之灾,百感交集,也只剩余生。我只想强调起诉书对我贪腐的指控,是严重失实的。我没有管好家人和下属,我有大过,对不起党和群众。在看守所,我的医疗饮食都好,表明山东人厚道,没有落井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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