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庄案里,做为P民看客,最为关注一个事实披露:花几十万请几位法学泰斗,开研讨会,出具专家意见书。当年刘涌案也曾如此,而且两次都有陈光中陈兴良。泰斗们既参与立法,又收钱进行个案解释,不过是又一个运动员裁判员兼备的利益团体。所谓司法独立,不过是它替掉另一个同类而已。
就陈宝成事件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先生商榷 -——匆匆呼吁书挟名望以令司法? 洋洋自辩信结朋党“血统”为盟? “后续大签名”疑变站队“投名状” 🔗 网页链接 @媣稥1 @司马平邦 @司马南 @东方都市报 @点子正 @周缘求 @王志安 贺卫方 @武汉陈国恩 @梅新育 @周小平同志 @中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