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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器为何成“攻器”?没有监督的权力与恶势力无别。//@扬州王森: 北京公安局应该给予案件详细说明和理由,否则何以服众 //@贝月森: 向众位大律师致敬,您们是在为全民请命![赞][心] //@周泽律师: 绝不能休假式沉默! //@光远看经济: 此案事关言论自由之大事,觉不能沉默! //@何兵: 这个案件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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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刘虎网络举报被以"寻衅滋事罪"追诉】根据刑法规定,作为扰乱公共秩序罪类犯罪的寻衅滋事罪表现为四种形式: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刘虎属哪一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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