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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越雨季

    //@光远看经济: 刑法界的该站出来了。刘虎实名举报,如果不实,最多算诬告,他明确针对某人,不是不特定的对象,何来的寻衅滋事?所谓的捏造谣言,在刑法上应该有明确界定。此案事关言论自由之大事,觉不能沉默!//@何兵: 这个案件的重要性,远甚于薄熙来案。此案如果成立,
    【记者刘虎网络举报被以"寻衅滋事罪"追诉】根据刑法规定,作为扰乱公共秩序罪类犯罪的寻衅滋事罪表现为四种形式: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刘虎属哪一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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