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土田共戈建高屋

    //@华夏正道: 按照央视与公安的说法,秦火火在微博光明正大的造谣了三年,那不就证明了之前三年你们都是不干活?纳税人还养你们干嘛? //@周泽律师: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丑化宣传,或许正是因为对秦火火治罪在法律上的不自信。//@经世济民杨绍政: 北京市公安局会后悔?
    【算造谣吗?】估计这两天北京市公安局头疼极了,捧着秦火火这个烫手的山芋。扔不掉,吃不了。火火就是一个网络草根刘邦,无牵挂,一心想起事出名,天不怕地不怕,连心理素质这个词听都没有听说过。对他来说,提审就是生活,就是炒作。他也许还乐在其中,给警察讲故事,说秘闻…后悔,属于北京公安局。
    1. 微博附图
    转发 1210评论 347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