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木兰妮999
//@江山易改8253: 公权力在被严重滥用,法治危矣! //@吴魁明律师: //@长安卖炭翁: //@林萍在日本: //@diegosu: 钳制言论是极权的规定动作。//@朱智勇-: 把平度称为反强拆的前线,看不见这里是捍卫言论自由的前线吗? //@海水水水: [good]今晚看到最有价值的一段话。 //@谢思敏x: //@第一法f: 转发微博 展开全文针对央视的含沙射影,@李开复 在微博上公开自辩,宣布正能量,反对造谣。此贴赢得成千上万喝彩。本博也理解、支持开复先生。但没人提及秦火火。他卑微,他杜撰编造,他或涉嫌诽谤侵犯名誉权,但他该承担的不是国家暴力。秦火火案件可能导致擅用刑事手段侵犯言论自由,为什么不关注?不警惕? 转发 2120评论 388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