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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王海珍

    转发微博 //@北京律师王飞: @平安北京 ,你们闹的哪一出?请依法通报@记者刘虎 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案情[话筒]//@周泽律师: 今天中午,北京某报一记者朋友来电,说正准备来一个劲爆的网络举报,看到刘虎被以寻衅滋事拘留的消息,好害怕。
    【记者刘虎网络举报被以"寻衅滋事罪"追诉】根据刑法规定,作为扰乱公共秩序罪类犯罪的寻衅滋事罪表现为四种形式: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刘虎属哪一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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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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