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杰
//@报人罗毅: 又是律师发声,媒体人都哪儿去了?就那么怕事? //@南阳奥奔小杨11: //@石头大律师: //@宪政传奇: //@盈科谭小辉律师: //@徐天明律师: 今年寻衅滋事罪、非法聚会罪等口袋罪,成为了打压民众的暴力工具。难道要在执法违法上裸奔到底? //@河南律师张伟: 八二严打之风重来,刑法无边界! 展开全文记者刘虎因网络上行举报被控以寻衅滋事罪,这是对我国刑法的严重歪曲,对民众监督权的极端挑衅。举报做为一项宪法性权利,是公民对政府和官员最基本的监督权,是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真实体现,无论如何,举报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而网络上的举报,何以有寻衅挑逗、滋事斗殴的情节呢?荒唐至极。 转发 270评论 65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