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优雅的老德

    杀一儆百?如此上策?干脆将网络拆掉,因为网络是作案工具!//@丁来峰: 立二拆四和秦火火的行为,有人报案,归警方管;有人起诉,归法院管。如果都没有,这是微博管理员的管辖范围,似乎不劳警方。是这个意思吧?@薛蛮子 @何兵 @章立凡 @任志强 @土家野夫 @雷颐
    今天微博气氛异常。北京公安抓了立二拆四和秦火火,官媒大力宣传,网评跟着起哄,乘机攻击、恐吓异见大V。无聊!警方刑拘的名义是“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而非意识形态。秦火火我甚少了解,立二拆四实实在在是个造谣专业户,倘若于法有据,抓得好!网评们无需得意,大V们又何来恐惧?
    展开全文
    转发 303评论 121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