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到一个十三岁左右的流浪中国大陆公民,衣衫褴褛,没有要钱,只是静静的走过,蹲在公交站牌下。我们多数人只是躲开了这样人的面,可是我们每个作为他的同胞,作为上帝的子民,怎么可能回避得了良心对”他们”的负担,这个社会怎么能够高傲地无情地裸奔,他何去何从? 我在:一环路西二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