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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叔军V

    //@aduing1982: 台湾的大浦拆迁案基本符合这三条吧?但民进党洪智坤等人上纲上线,鼓动民粹,冲击立法院和政府部门,挺那啥的。//@陈叔军V: //@徽剑: 简单说,美国的拆房模式就是商业用途自己谈,怎么都行,公共用途则是制定符合市场行情的定价,相当钉子户的话,走完法律流程后强拆没商量还少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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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法律上都允许在涉及公众利益,政府有强制对个体财产等进行处置,只是这种处置必须合理。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规定,政府在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可以征用私人土地:“合理补偿”(just compensation)、“正常法律途径”(due process of law)和“公共使用”(public 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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