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JYG安良

    根据律师法第6条和第55条规定,如果没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却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顾问等服务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不知李天一案中兰和是否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田参军律师: 转发微博
    展开全文
    自兰和律师介入李某某案件以来,本所每天接到许多电话和网友咨询有关兰和律师的情况,为了不影响律所正常工作,特声明如下:兰和律师已于2013年1月转出本所,对于兰和律师的任何代理行为均与本所无关。本所将与兰和律师沟通,使其删除网络版简介中至今在我所执业的部分。🔗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