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沧海1米”,您好!站方根据《新浪微博社区管理规定(试行)》,您的举报由于“举报理由未填写清楚或未予充分举证”,未能通过审核,给予驳回并建立卷宗。卷宗入口: 🔗 网页链接 这个举报也不是我发的,问题严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