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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19楼的管家

    //@新浪证券: //@秦培丰: 【光大证券已构成内幕交易罪?】如果说“乌龙指”是过失的话,对冲行为在公告之前,就属于内幕信息?其中,肇事者光大证券是了解此信息的第一人,他们利用信息公告之前,大量抛售股票和大肆做空期指行为,就涉嫌违反刑法180条,构成内幕交易罪?
    #光大新闻发布会#光大证券衍生品部门负责人杨剑波:出事部门策略投资部主要是追求风险对冲,策投部2亿限额的实盘,事发之后 该部门确定尽量减仓,把一揽子股票换为ETF。当日减仓18亿,由于流动性问题,只能用股指期货对冲风险,也是国际惯例。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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