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 @任志强 @葛枫-自然之友 @王灿发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马军 提问: #环保法民间修改建议#第五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不公开或者不按照规定公开信息的,由...主管部门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代为公开。” "罚的太少,而且如政府不掌握信息怎么代公开?" 🔗 网页链接